威海人事编制网2009年事业单位招聘成绩查询
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不含报考条件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辅导员和威海交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卫生系统卫生专业类岗位的,进行专业理论考试;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业教师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试讲;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
由我市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含2007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有关证件于6月30日前到威海市人事局(青岛北路28号卫生大厦806室)办理确认手续,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确认时需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属“三支一扶” 大学生的,须同时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须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报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岗位按1:6的比例。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录用计划;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面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威海市卫生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和威海市交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的进行试讲,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船舶、轮机专业教师岗位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以班级授课形式进行,时间20分钟。试讲人员自主准备教案一式10份,于试讲前一天送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指定地点;报考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专业、船舶专业和轮机专业教师进行技能测试,汽车专业主要测试车辆维修、排故障、新技术,航海专业主要测试海图作业、船线设计、船舶定位等,轮机工程专业主要测试动力拆装、操作等;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岗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除上述岗位外,其他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试应试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威海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岗位、威海市卫生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和威海市交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按笔试占40%,试讲占60%的比例,报考威海市交通学校汽车专业、船舶专业和轮机工程专业教师按笔试占30%、试讲占30%、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报考卫生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岗位按专业理论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报考威海职业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历条件岗位的,试讲成绩为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2倍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